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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会兵: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价值

发布人:袁洋   发布日期:2018-08-21   浏览次数:3140

作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钟会兵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

  四十年依法治国历程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社会实践的反映。改革开放伟大实践造就了快速发展的法治进程: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依法治国”的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再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提出,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和十九大再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强调,彰显了中国法治建设从理念、制度到实践全方位的进步。这个历程也是积极探索的过程,从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旗帜鲜明地表明,要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关键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法律运行各个环节,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基本要求是熟悉国情适合国情。马克思注意到法律道路的具体差别性,尤其重视文化传统、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的影响。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从国情出发,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汲取历史经验,借鉴世界精华,既不故步自封,也不照搬照抄。

  着力点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重大创新和重大贡献。以此作为总抓手,就是要加快形成科学高效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