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党委书记马德秀《在学校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数学系党政班子立足数学系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在本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成立数学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数学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书记负责制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提出的方针、政策、要求和各项重要部署,全面推进,突出重点,联系实际,狠抓落实,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 以学习检查为抓手,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数学系班子认真学习党委书记马德秀《在学校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经常性重温《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学习检查组,部署各支部组室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和自查。在学习自查过程中,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加强监督,注重实效,总体情况良好。真正认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抓手”,是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需要,是反腐败治本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我系内涵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全体老师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二、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按照“进一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制度建设保障工作实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推荐、重要资金使用安排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实施调查分析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定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评先创优工作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结合重点工作抓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实效。
按照我系十一五规划,“入主流、创特色、办一流数学系”是我系的办学方向。贯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结合工作的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中心工作当中,把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当做工作的重点来抓,制定和实施“人才强系工程”,坚持“两个并重,即坚持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并重的方针,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和优秀青年博士,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养,不断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造一支富有活力、学科和年龄分布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按照一流理科建设的目标,实施工资制度改革,向一线科研、教学倾斜,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资源分配体制,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数学系广大教授、办学骨干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施“人才培养创新工程”,通过分层培养、分批次引进,加强数学系教学、科研力量;通过分类指导、按照一流理科的建设标准,加强本科、研究生课程体系研究和建设,形成理念先进、富有特色、执行有力的数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巩固、提高、完善硕博贯通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理工结合、学科交叉的创新模式。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思想工作,在一线工作中砥砺作风,锻炼党性,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总支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
2006年3月1日
数学系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和项目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上海交通大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和本单位实际,对数学系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 王承国同志:
1、 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 对全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3、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工作:
(1) 以学习《党章》为主线,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深化和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 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才引进、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规定等;
(3)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选用条例》,进一步完善干部岗前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戒免谈话等相关制度。
二、 王维克同志
1、 对全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2、 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工作:
(1) 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数学系收支两条线、系内各类经费使用审批、大额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规定,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和操作规程(办公室牵头);
(2) 规范人才引进、职称聘任、教职工奖励等工作程序。
三、 季波同志
1、 对所分管的学生工作组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 对学生工作组成员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协助书记做好以下工作:
(1) 在全系党员干部教师中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达到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目的;
(2) 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列入系领导班子学习计划;
(3) 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在领导班子中营造廉政、勤政的文化氛围;
(4) 规范本科生招生、研究生招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章璞同志:
1、 对教学口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 负责全系以“教书育人”为中心的师德师风建设
3、 规范面上、本系以及专业学位等口教学安排、命题、学籍管理、阅卷、考试管理、成绩、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韩东同志:
1、 对科研口廉政建设的工作负总责;
2、 规范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
五、李亚纯同志:
1、 对研究生教育口廉政建设的工作负总责;
2、 负责研究生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
数学系
2006年3月1日
数学系关于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一、 目的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数学系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规定”,通过党政会议组讨论,决定实施办法。
二、建立党政会议组
n 党政会议组有书记、系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
n 党政会议由数学系综合办牵头。
三、党政会议职责和工作要求
n 审议数学系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方案,在民主讨论、酝酿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决定。
n 关系数学系发展的特别重大的决策,还应在党政会议讨论的基础上, 交数学系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和学位委员会讨论、征求意见;最后由数学系党政负责人核准。
n 关系数学系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还应在党政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作用,进行讨论或决定;最后由数学系党政负责人核准。
n 重要干部任免要由党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命的干部名单须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n 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系主任“一枝笔”责任制度,现金和系行政经费必须由系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n 研究、落实学校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和规定。
n 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
n 交流、通报各部门工作情况。
n 部署各项日常工作。
n 通报数学系财务运行情况。
四、会议纪要
党政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结束后两天内,将经过整理的会议纪要发给参加会议的成员,年终将本年形成的会议纪要汇编成册、存档。
五、党政会议成员工作职责
n 负责撰写本人提议会议主题。
n 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及其他党政会议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n 负责落实党政会议的各项部署。
六、党政会议召开时间
n 定期会议:每周一次。
n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数学系
2006年3月1日
数学系财务等管理有关规定
一、 财务管理
1、 行政经费使用范围:由数学系办公室牵头的重大活动所需的会务、交通费、住宿费;处领导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会务费、资料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处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办公费;处领导认为由数学系支付的其它费用。
2、 特支经费使用范围:由数学系办公室牵头的重大活动所需的膳食补贴和特殊开支;系领导认为应由数学系支付的其它费用。
3、 经费管理办法:由数学系综合办公室专人管理,财务公章与校内转帐凭证分别专人保管。凡要使用经费须经系主任同意。各口经费预算以外的新项目必须先提出申请,经系主任签字方可支配。财务专管员有责任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付。
4、 请客用餐标准:因工作需要,请客用餐一般在校内招待餐厅,用餐标准控制在人均40元以内,用餐签字时应说明请客原因,以便查询。
5、 出差报销:外埠出差须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系主任同意签字后盖章。因公外出购物、吃饭等应凭税务发票,当事人(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送数学系办公室财务专员,经财务审核后,再由系主任签字报销。
6、 外出乘车:乘坐出租车,按照学校要求,应严格控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向主管领导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且报销的出租车票反面注明乘车原因、去向等,方可报销。办公室的财务专管员有权将未写明原因的出租车票退回,不予报销。
7、 帐单结算:教师活动中心、学术活动中心、车队、招待餐厅与数学系办公室结帐,所有帐单必须经过处长审阅方可开出经费。
8、 电话手机费用报销:处级领导住宅电话月租费、手机费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9、 财务报表:办公室负责向数学系各部门主管通报每月财务支出、运行、结余情况,做好每月一次财务月报和日报。
二、 礼品管理
1、 建立礼品登记制度,任何人赠送礼品都必须登记说明赠送原因,赠送何人,赠送何物及数量。
2、 数学系各部门收到的礼品现金一律交数学系财务专管员,财务专管员应作好登记,并根据学校规定处理。
三、 办公用品领用办法:
1、 数学系各部门由专人负责经各主管副处长同意申领物品的名称、数量,由数学系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统一领取。
四、 固定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的定义: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 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图书等。数学系固定资产一般有:办公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空调、电脑(含手提电脑)、照相机、电话、电风扇等,办公家具如桌椅、沙发、橱柜等。
3、 管理办法:根据学校“统一领导,分口管理”的原则,由数学系办公室负责数学系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工作,如固定资产的监督、建档,办理借用、调拨、报废等手续;各部门应派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检查和建帐等;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处长批准后,报设备处核销,不得擅自处理。
五、 对外接待
1、 接到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访的来函、来电,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确定具体接待负责人员。
2、 具体接待人员要制订接待方案,交办公室负责人审定,重要接待活动需报处长审定。
3、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以对等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人员,并作好资料准备。
4、 落实接待场地和来宾吃、住、行及参观游览。
5、 来宾就餐一般安排客饭,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需要宴请的贵宾,应经处领导批准。
6、 住宿费原则上由来宾自己支付,特殊情况,经处长批准,可请客人自己支付每天每人不少于60元,不足部分由数学系补贴。
7、 本着节约原则,根据来宾兴趣和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参观旅游。
8、 接待人员要着装整洁大方,态度热情诚恳,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