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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团(组)长、各部门工会主席:
经请示校党委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定于2月20日至3月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校园的构建,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全校教职工群策群力,奋发进取,求真务实,为完成本校“十一五”期间各项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校长年度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3)讨论和审议我校校徽修订方案;(4)审议和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惩条例”;(5)听取和审议校工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大会出席对象为:(1)本校第五届教代会和第十届工代会正式代表;(2)非正式代表的党委中心组成员、离退休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以及各附属医院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等列席代表。
四、本次“双代会”定于2008年2月20日(周三)下午开幕,3月5日(周三)下午闭幕。地点均在闵行校区研究生教学楼(即陈瑞球楼)学术报告厅。会议期间还将安排若干次代表团(组)讨论和主席团会议。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定于2月15日下午1:30在闵行校区法学楼“教工沙龙”召开各代表团(组)长和各部门工会主席会议,布置与落实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请相关人员准时出席。
上海交通大学工会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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