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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法前沿讲座
时间:2008年5月7日(星期三)晚6:15
地点:交大法学院401会议室
主题:美国专利侵权救济的新发展及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的比较
主讲人:Glenn W. Rhodes(格列 W. 罗德斯)(美国)
主持人:胡加祥教授(交大法学院)
评论人:谢英士律师(台湾)
郑立柱律师(金杜所)
刘永沛博士(交大法学院)
演讲大纲
一、引言:(一)侵权救济类型概述;(二)侵权救济的法律基础
二、禁令:(一)永久禁令;(二)临时禁令
三、金钱损害赔偿:(一)金钱损害赔偿判决的五个要素; (二)计算基本的损害赔偿期间; (三)确定损害赔偿期间的限制性因素; (四)基于所失利益的损害赔偿; (五)基于合理专利许可费的损害赔偿; (六)判决前和判决后的利息
四、损害赔偿的加重:(一)故意侵权; (二)故意复制; (三)诉讼上的不当行为
五、专利损害赔偿改革方案:(一)改革方案的背景; (二)改革方案; (三)专利改革措施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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