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多部委陆续出台新规:从严管钱、管人、管事
发布人:尹芹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16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者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需要严格的制度红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等问题,中央和各部委近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从严管钱、从严管人、从严管事的制度,颁布了多项转变机关作风、服务为民的新规定,涉及到公款消费、干部作风、会议支出、报刊治理、医疗改革、行政审批等多个领域中的制度建设。为方便网友更好地了解这些制度规定,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群众路线网特别推出中央和多部委陆续出台新规:从严管钱、管人、管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条例》共分12章、65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中央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
《通知》强调,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征订的重点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中央办公厅《通知》中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报纸、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其他各类报刊包括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均不得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最高法院:法院及干警节日期间“十个不准”
根据“十个不准”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及全体法院干警在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不准以过节名义滥发实物、现金及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公安部: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察部:《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
监察部日前公布《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邀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的选聘范围、基本条件、职责、权利、义务、聘任程序和解聘情形等内容。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两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卫计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因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各类展会禁搞专场文艺晚会不送礼品
通知指出,各类展会不准搞专场文艺晚会,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举办或参加展会名义到国内外名胜古迹旅游,国内展会不举办招待宴会酒会和答谢会,不准以展会名义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有价证券等。
食药监总局:不准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