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启示
发布人:杨尧尧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1701
来源: 学习时报
建设上海自贸区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部署,目前,上海自贸区以“可复制、可推广”为目标之一的改革试验正在迅猛推进之中。通过比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上海自贸区的改革计划,我们发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经被《决定》确定为探索新经济治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和目标,深入研究上海自贸区在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的创新理念和举措,总结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是全面深化改革,并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再造的必然选择。
上海自贸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国际和国内背景
目前,美国已在东半球与太平洋沿岸国家建立TPP贸易同盟,在西半球团结欧盟建立TTIP贸易同盟,在全球建立了PSA服务贸易同盟。这三个同盟都把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和全球第二大进口国中国排除在外。面对WTO的影响力降低,中国急需进一步融入世界,加入这些新的贸易同盟。为此,中国必须有所变革。由于美国主导的新自贸区,均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所以,为了更好地对接国际新经济秩序,上海自贸区也必须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涉外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的区别在于,前者强调除了清单项目都可以自由投资,而后者强调只可以自由投资清单规定的项目。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资的管理一直采用的是正面清单模式,由“正”转“负”,按照“非禁止即开放”的原则,将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及项目全面向市场开放,是我国政府第一次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外商对华投资,是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体现,具有突出的开创性意义。正是在这个角度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决定》深化全面改革精神的战略性举措。在《决定》中,党中央对改革试验的主要路径和目标作了清晰的概括。首先,改革是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即改革是包括涉外投资审批体制、市场准入、金融监管、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政府管理职能的改革。其次,改革还是对政府提供服务方式的再探索。上海自贸区试点的核心不在于优惠政策,而是在于制度创新。包括完善领事保护体制,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再次,《决定》要求改革要坚持市场决定资源的配置,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投资合作空间,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目前,上海市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践中,已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了大量梳理。分类方法参照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为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负面清单按小类进行限制,共制定了190条管理措施,涉及国民经济行业1069个小类中的17.8%。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内的投资按原有办法管理,清单外的投资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推行国民待遇。即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选择权真正交给市场和社会。本月,上海自贸区将吸纳各方意见,对2013版负面清单进行调整,启动2014版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总的编制原则就是要坚持开放和透明、促进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带有实验性,其与法哲学上的“法不禁止即为自由”的私法自治理念一脉相承,本质上与政府执掌审批大权的传统管理模式有着本质不同,将会引发政府管理职能和职能履行方式上的重大变革。因此,从《决定》来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成为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的主要着力点,未来将会推广到全国。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启示
市场经济是基于对人的有限理性的承认,政府的知识和能力无法覆盖全社会以及未知领域,故而,一个智慧的政府应当是止于全能的政府。负面清单模式与传统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反,它不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政府控制市场,而是强调政府放权。它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提升了实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改革目标的可能性。基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市场经济能够充分调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使市场更具活力。可以说,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目前人类能够找到的最现代的管理方式,是对传统工业社会管理模式的一次跃升。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认识,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启示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促进市场实现充分竞争的前提条件。只有充分竞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才能发挥决定作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就是通过界定一个管理区,管理区之外全部交给企业等社会组织,以激发其在未知领域的开拓创新活力。实践中,中国对市场的管理重在“行政许可”,但由于人的智识的有限性,不可能对新兴产业和未来做出准确判断,往往限制了市场活力。像“尾大不掉”的产能过剩问题很多就是“审批”出来的。所以,要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把责任与企业利益相匹配,把决策风险点分散到无数的企业中,才能有助于实现对市场总体风险的控制。
其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愈发激烈的全球和区域竞争中,政府的效率往往影响着所辖区的竞争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倒逼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而提高政府的效率。负面清单的实施是从根本上和制度上实现简政放权,真正是把权力一放到底。事实上,现行投资审批制度已经带来了资源错配、宏观调控边际效率下滑和腐败频发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打造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拦路虎”。实施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一个严重弊端是:政府管了太多管不好的事情,留下很大的寻租空间。导致中央政府这边取消几十项审批权,地方和其他部门在那边又增加几十项审批权,由此陷入审批权越减反而越多的怪圈。特别是其中的一些隐性壁垒对企业和市场的伤害更大。此外,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行政审批还成为了市场的指南针,企业家往往把更多精力用于“找市长而不是找市场”,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彻底改变了政府的工作重点,将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将从根本上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上海建设自贸试验区,改革的重要方向是终结审批制,逐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以准入后监督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再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推动社会建设进程。社会和市场一样,需要发展的空间和活力,如果政府对社会管得过多、过死,就会抑制社会创新和发展的活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促进政府把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处理,政府只需作好规划和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从世界范围来看,社会活力强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结构更为合理,因此也更具社会创新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促使人们的观念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理念转变,促使政府通过公共服务外包调动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建设主体更加多元化,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从而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作者:北京市委党校区县局级第五期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