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诞生记:征求3326人意见
发布人:田辉 发布日期:2014-10-30 浏览次数:2042
来源:观察者网
上周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全新命题,涉及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
10月29日晚,新华社刊发长篇通讯,题目为《厉行法治的航标 依法治国的宣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 》,详述决定稿出炉的经过: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仅两个月,2014年1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
党中央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张德江、王岐山同志担任副组长。来自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几十位同志参加文件起草组工作。
1月27日,党中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从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251天,习近平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其间,先后3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起草提出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意见。
文件起草组还组成8个调研组赴东中西部14个省区市开展调研。听取领导同志意见,向专家学者问计,向基层干部群众请教,深入最基层的社区警务室、乡镇基层法庭,深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各种座谈会就召开45次。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45万多字的书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还提交了专题研究报告。
8月初,中央办公厅向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和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全会决定征求意见稿。
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全会决定稿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统计,全会决定稿征求意见3326人。经汇总,文件起草组收到的意见和建议2058条,其中党外人士提出66条,扣除重复的总计1815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260多处修改。
9月30日,经过修改的全会决定稿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会议认为文件基本成熟,决定提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全会召开期间,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下,文件起草组根据与会同志审议讨论意见,对全会决定又两上两下进行多处修改。
10月23日下午3时,散发墨香的全会决定草案摆放在出席会议的每一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座席前。这份凝聚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决定获得一致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在主席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