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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上海交大刘士林:丝绸之路城市群的建设和发展

发布人:刘云山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3298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要以建立合理的城市分工和层级体系为中心,规避城市间的“同质发展”和“恶性竞争”,推进区域内大城市、中小城市与村镇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议以丝绸之路沿线城市为对象,规划建设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为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全球拓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切实保障。   

丝绸之路城市群的主要特点

与我国已有的其他城市群相比,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城市源流久远,历史辉煌,呈现出多区域、多文化、多中心的特点,在中国城市群中独树一帜。   

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分属于22个地级市或自治州,涉及河南、陕西、宁夏、甘肃、新疆和青海6省份,同时涉及到已有的中原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宁夏沿黄城市带、天山北坡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等。   

由于西部地区地广人稀、城市间隔较大、交通不便及城市布局比较松散、内部联系较弱等原因,丝绸之路城市群在机制上远不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东部城市群那样紧凑和集中,呈现出一种多区域融合、“满天星斗”式的“条形”城市群形态。   

丝绸之路城市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停留在概念层面,缺乏顶层设计和总体战略规划。尽管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相关部委、西部省市及东部相关省市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但丝绸之路经济带仍主要停留在概念性规划的层次,以至于什么是丝绸之路、范围有多大,战略定位、基本框架与主要目标等“内容”方面比较苍白。其结果就是各省市为了抢占资源和有利地形,各自仓促上马、粗放规划建设,由此导致的后遗症主要有二:一是未来的城市群规划被地方政府牵着走,距离一个理想的城市群越来越远;二是为了规范、制约和整合地方政府的已有“内容”和部分“烂摊子”,国家将为此付出巨大的治理成本。   

总体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有大本钱但没有做出大生意”。丝绸之路拥有广袤的土地、丰富的矿藏资源、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先进的理念、思路和战略模式,而一直未能得到充分整合和有效开发,在本质上属于“有大本钱而没有做出大生意”的一类。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借助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实现较快发展的传统模式,不仅对脆弱的西部生态环境会造成更大的压力,也会使西部城市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这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路径也不足为取。由此可知,丝绸之路城市群只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通过深入挖掘和整合丝绸之路城市群内部的资源与动力,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与需求的系列政策及举措,同时戒骄戒躁,从长计议,以“蹄疾而步稳”为基本节奏,坚定走“内生自主式”发展道路的自觉与自信。   

规划建设丝绸之路城市群的对策

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抓紧研究制定丝绸之路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丝绸之路城市群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位于中国西北门户,是沟通中亚和欧洲的重要桥梁,同时,“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对开发西部、刺激内需、促进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就此而言,丝绸之路城市群的规划布局可谓正逢其时。   

目前,应研究制定中国丝绸之路城市群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明确丝绸之路城市群的空间边界、战略定位、层级体系、任务分工和协作机制,推进城市群合作体系的建立,实现不同城市各安其位、有序稳定发展,成为推进西部大开发的“主体形态”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支持平台。   

以城市群规划建设为中心,改革调整西部政策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统计资料显示,西部与东部地区生产总值的绝对差距持续扩大,说明过去的政策制定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存在问题,需要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实际效果进行改革和补充。当务之急是“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经济”和“文化”为两大重点领域,改变现有的政策和资金资源配置方式,为从根本上扭转丝绸之路城市群整体落后和不发达现状提供有力的杠杆和工具。   

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拥有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紧密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注重人文城市建设”,以文化型城市群作为顶层设计,既可克服各省市单体作战的发展模式,也有助于走出“经济型城市化”造成的困境和后遗症,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进入以文化发展为主题、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政治建设为目标的良性循环阶段。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来源:《中国城市报》 2017.07.24 第23版 理论   

原文:丝绸之路城市群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