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18年“教书育人奖”的通知

发布人:杨贵栋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5348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深入推进“学在交大”,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全校形成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书育人奖”作为人才培养的校级最高荣誉,重点表彰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推动学生“教育增值”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突显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是教师第一使命职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价值导向。 

“教书育人奖”的评选要将思想引领和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突出教师的实际贡献和水平,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交大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评选对象

“教书育人奖”旨在表彰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集体或个人,主要面向长聘体系和教学科研并重(原则上近三年内都应完成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类型的本校教师。评奖对象范围应结构合理,涵盖奋斗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各类教师群体,包括潜心教学的一线教师、甘当人梯的研究生导师、敬业奉献的思政教师、悉心指导学生科创及社团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在立德树人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支部书记、班主任等。 

评选对象原则上应在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令学生敬仰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具有让学生超越自己的宽广胸怀。 

(二)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学生指导辅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才培养第一线具有扎实学识、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善于创新培养模式,积极启发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浓厚的学术志趣,在提升“教育增值”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为学校培养一流人才做出重要贡献。 

(三)集体奖申报一般以教学团队等为单位,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在落实立德树人、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主要贡献产生重要积极影响,得到同行普遍认可,如主要成果入选国家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等。 

三、奖励名额、等第及奖励办法

“教书育人奖”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学校对获得“教书育人奖”的团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集体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 

“教书育人奖”集体奖,每年评选和表彰特等奖不超过1项(奖金5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奖金30万元/项),二等奖不超过5项(奖金15万元/项)。 

“教书育人奖”个人奖,每年评选和表彰特等奖和一等奖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奖金20万元/项;一等奖奖金15万元/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奖金10万元/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奖金5万元/项),提名奖不超过40项(奖金1万元/项)。 

各院(系)推荐“教书育人奖”集体奖项数视本院(系)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项;推荐“教书育人奖”个人奖名额参考学院承担人才培养任务、教师体量、学生规模、开设课程门数及学时数,并综合考虑学院之间、学科之间的平衡。 

原则上,“教书育人奖”集体奖的负责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个人奖。“教书育人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或个人获奖者,学校三年内不再受理同类申报。校领导及院系、直属单位、机关部处的党政正职均不得参与个人奖评选,可作为集体奖项目负责人,但不领取奖金。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教书育人奖”评选工作坚持“院为实体”,各院(系)根据评选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工作的推进,深入总结本单位育人经验、充分挖掘先进育人典型,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活动。推荐单位要重点围绕每位被推荐人(集体)过去三年中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突出贡献,以第三人称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与推荐材料一起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形成推荐名单,正式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申报名额超过1人的单位,须对推荐名单进行认真排序,作为授奖等第的重要参考。

(二)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奖”评审委员会,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16名)、教师代表(10名)和学生代表(5名)共31人组成。秘书处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由学校及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校级委员会评审,将拟推荐获奖人选名单报送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作为获奖的正式名单公布。 

五、颁奖仪式及奖励应用

学校将在教师节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对获奖教师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教书育人奖”的奖励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六、时间节点

各二级单位于5月31日前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推荐材料,学校将在6月30日前组织并完成校级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传勇、叶锦楣 

电话:34208603 

Email:dwjgb@sjtu.edu.cn

地址:闵行新行政楼B410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