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通知公告公告

公告

关于面向社会开展钱学森书画作品创作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杨贵栋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5771

钱学森同志是海内外的杰出科学家和我国航天事业奠基人,为进一步弘扬钱学森的杰出贡献、感人事迹和崇高品格,中央决定在他的母校上海交通大学建设钱学森图书馆。2011年12月11日,钱学森图书馆在本校徐汇校区建成开馆。自开馆以来,本馆先后获得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上海市国防教育基地等称号,累计接待观众110余万人次。 

值此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为纪念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卓越贡献、在全国人民心中享有崇高声望的人民科学家钱学森诞辰107周年,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添砖加瓦,钱学森图书馆决定举办《翰墨高风——书画家笔下的钱学森》(暂定名)主题展览及相关文化活动,现面向社会开展钱学森书画作品创作征集与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用书画表现钱学森,用艺术讴歌新时代”为主题,以《学森颂》(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研究中心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2017年)诗词集收录诗词为参照,通过艺术再造的形式,刻画和表现钱学森的光辉足迹、丰功伟绩、崇高精神。在此基础上,举办本次书画征集评选活动优秀作品主题展览,并对部分作品结集出版,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二、具体内容

(一)书画征集

本次展览面向全国进行书画作品公开征集活动,既体现作者的广泛性、又注重作品的艺术性。 

创作形式为书法、绘画,其中绘画画种限国画和油画。为便于展示,建议作品尺幅为15平尺(纵向,约长180cm、宽90cm),数量不限。 

征集时间自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 

(二)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主办方拟邀请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联、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等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书画评选小组,对应征作品按书法组、国画组和油画组进行评选。 

实行比例奖项制,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比例不高于20%。 

(三)主题展览

对全部获奖作品以专题展览形式进行公开展示,展览由钱学森图书馆与上海国防教育基金会合作主办,由钱学森图书馆陈展设计人员进行策划并实施。主办方届时邀请入展作品作者参加开幕式及颁奖、媒体采访与宣传等相关活动。 

为扩大展览的社会影响力,首展拟于12月上旬在上海图书馆举行,随后移至钱学森图书馆展出。今后并视情在全国进行巡展。 

(四)结集出版

展览结束后,对入展作品结集出版,并择机举办《翰墨高风——书画家笔下的钱学森》出版发布会。 

三、创作要求

作品格调高雅、内容健康,融艺术性、时代性、思想性于一体,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核心价值观,彰显社会正能量。 

书法作品以《学森颂》收录诗词为书写内容,进行二次创作;绘画作品以《学森颂》收录诗词和《钱学森》(人民出版社,2012年)画册收录钱学森照片为基础进行再创作,建议采用“绘画+书法”形式,图文相映、书画齐辉,体现视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 

作者如有创作需求,可先期预约前来钱学森图书馆采风。本馆亦可提供电子版《学森颂》诗词和钱学森照片,供创作参考。 

请艺术家届时随作品提供个人简历一份及代表性报道若干篇,便于推介。 

四、作品归属

本次征集活动所有获奖作品,以及虽未获奖但作者投稿前未提出返还要求的作品,原则上视为作者同意赠与钱学森图书馆,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本馆(著作权属作者),由本馆永久收藏。本馆承诺不对作品进行转让或做任何商业性利用。钱学森图书馆与作者签署捐赠协议,同时出具捐赠证书。 

请作者投稿时注明作品归属意向。对未获奖项等次的应征作品,在作者提出原件返还要求前提下,主办方负责以邮寄方式退回;如未提出,视为作者同意赠与钱学森图书馆。 

五、联系方式

请作者按以下地址将作品寄至比赛组委会: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汪长明收(邮编:200030) 

咨询电话:021-62933831 

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