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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评论员: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发布人:杨尧尧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1776

来源:人民网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35年前,以小岗村试行“大包干”为标志,农村改革大潮涌起神州,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城市,推向全国,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广东抓住先行之利,在农村改革领域取得了多个率先突破。1980年,广州在全国率先放开塘鱼价格;1981年,取消肉鸡和鲜蛋的派购任务;1983年、1984年、1985年,又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率先放开水果、蔬菜、生猪和水产品价格;1992年,广东首先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了粮食的统购统销。可以说,以农产品价格为先导的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广东吃第一口螃蟹,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价值规律从此得以奉行,并以燎原之势席卷全国,为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宝贵的探索。

然而,尽管农村改革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策动源,成为工业化、现代化的突破口,我国农村面貌也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回过头来看,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制约因素尚未根除,新的矛盾问题又不断显现,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基础设施脆弱、比较效益下降、科技创新滞后、农民转移就业困难、资源要素流失等瓶颈制约,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较快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农村发展的相对滞后,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薄弱,同样将成为广东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块“短板”。

唯有继续推进农村改革才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真正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每一项举措都极具针对性,而各项改革举措之间又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只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为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基石;只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才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现代化输入更多资本,让农民安心扎根农村;只有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同工同酬,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镇化发展。

“农业稳,天下安。”在当下,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抓住农村改革发展这个重点,就能掌握整个改革开放的主动权,就能带动我国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对广东而言同样如此。农民不富,农村不大变,农业不大发展,广东就难言实现现代化。从区域经济竞争格局的角度看,广东与江浙等地相比,在城市建设、二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等方面各有千秋,难分高下,但在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和农村建设等方面,广东与江浙却有一定差距。对于广东来说,必须及早补上这一课。时间拖得越久,城乡差距拉得越大,补课所付出的代价就将越大。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迈开了新一轮改革的伟大征程。以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为己任的广东,既有率先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又有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全面破解一系列科学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和强劲动力,理应抖擞精神,拿出当年“杀出一条血路”的气概,在农村改革发展的征程中奋力争先,更立深化改革潮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