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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评论员: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五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人:杨尧尧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2048

来源:南方日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毫无疑问,改革开放35年来,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很大转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了大幅压缩,一个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政府管理体制框架已基本形成。

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一直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通过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截至去年12月底,广东省级已公布3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改革目录,共调整审批事项483项,其中取消231项、转移88项、下放和委托管理164项。今年3月,广东推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磅举措——出台《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这一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省核准权限内的28类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其中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广东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减、放、转、并”改革已经取得积极成效,矢志把政府“行政审批权”关进制度“笼子”里,充分诠释了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的角色定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东也进入调整政府自身权力配置的“深水区”。现实中,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不彻底、不规范,与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同时并存,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性愈发明显。毫无疑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各项改革中难度最大、复杂性最强的,这是政府的自觉改革、自我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各个层级,涉及部门、地方利益,涉及统筹协调,由此,更需要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胆识、决心和勇气。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关键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做政府该做的事,从不该从事的领域逐步退出来。具体来说,要从职能转变上进一步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在体制、机制上着重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质认定、项目收费、工商登记以及社会组织管理等入手,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通过对市场准入的调整,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在活力与秩序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过去容易改革的事项已基本完成,下一步要啃的便是“硬骨头”,转变政府职能便是其中的一块。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能否实现有效限权、放权,能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是能否有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下一步,要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则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上;要规范政府的履职行为,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要积极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如果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硬转型”,那么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就是“软转型”。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是积极稳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也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开局要办的“第一件大事”。广东承担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推动改革需要自我削权的决心,触动利益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勇立改革潮头的广东,自当无愧于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历史使命,自当率先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