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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循着政治生活规律的新发展

发布人:万青云   发布日期:2013-12-02   浏览次数:174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新民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包含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价值观、价值取向,即强调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方向,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二是指领导方式、决策方式,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但是,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也是不断深化的。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党的目标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更重要的,是政治生活规律、中国现阶段发展的要求。

群众路线需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中深化和发展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多元利益群体并存且博弈之态明显,对执政党如何代表民众利益提出多方面考验。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中期,社会利益分化尚未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但在改革深化到一定阶段后,呈现出新的特点。比如,各利益群体分享改革成果的迫切性和直接性更突出,各阶层对分享改革红利的期盼更强烈,而资源总量有限,各种利益关系交织在一起,使得改革的复杂性更为突出,社会关系的调整更迫切。即使微观领域,如一些化工或重金属类项目要不要上马的问题上,依照以往领导班子少数人决策、政府执行的模式,也会遇到群众的强烈抵制,更不要说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这类直接与群众生活相关的问题,更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而酿成群体性事件。

换言之,社会治理模式需要大的转变,甚至是系统性转变。社会共治是基本模式,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众都是社会治理力量,形成多元治理主体。群众路线就意味着真正实现把人民群众作为改革和社会治理的依靠力量,让群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中,以党的政治领导帮助群众组织起来,在社会治理中实现群众的主体地位。

群众路线需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深化和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改革开放30多年间有了重要发展,农村、社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逐步推广,为党执政提供了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在民主实践中,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监督意识空前觉醒,互联网、新型媒体的出现则为民众政治参与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民众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已经成为社会主流诉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公共舆论事件,大多数与决策过程中民众缺少参与决策的通道相关。

实践表明,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有新表现、新内涵,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把群众路线与民众政治参与、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联系。事实上,毛泽东当年提出群众路线时,重要的一点就是,强调领导者和领导机构主动到群众中寻求意见,属于“点”上的调研性质。但在长期执政、利益多元时代,仅靠领导者素质和自觉性到群众中去远远不够,而民主参与、对话协商则是群众主动参与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领导者、领导机构单向度调研的不足,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群众路线需在人民监督中深化发展

众所周知,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都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历史上,吸引、感召了无数群众与党共同奋斗。但执政时间越久,越容易产生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奢侈腐化等问题。中外历史经验教训表明,没有什么比一套有效的监督体制更能让良好的政治传统和作风常保不衰。

我们的现行监督体制机制存在一定弱点,如同级监督比较弱,下级监督上级很难,等等,使得监督功能难以充分体现出来,导致对某些问题制约不力。在现行监督体制不变的背景下,党的作风和廉政问题还需要从长效机制上着力,以人民的监督力量弥补某些体制性不足,以社会监督遏制滥用公权现象,使体制内监督制约与人民的监督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