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壮士断腕勇气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人:杨尧尧 发布日期:2014-02-26 浏览次数:1886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臧胜业 黄先耀 李雪勤 等
原文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惩治腐败的决心、勇气、智慧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任务上,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查看原文>>
●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
●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习近平
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学习要点之一:成绩虽可喜 任务更艰巨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到新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出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件(次),总量比上年增长49.2%;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9.7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其中:
严肃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6400多人,比上一年增长36.3%。
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4521起,处理304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
这一组组数据为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交出了合格答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的现象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要治理这些现象,说到底还是要从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抓起。
(一)加强党性修养 坚定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二)刹住四风蔓延 瞄准基层腐败
十八大以来,中央和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刹住了“四风”的蔓延势头,带动社会风气整体好转。现在监狱实践活动已经转入第二批,重点是市、县疾患以及以下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作出的部署,在不断巩固提高领导干部作风整改成果的同时,将工作对象重点指向市级及其以下各级机关和基层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好准脉搏、找准症结、瞄准目标、专项整治。
(三)继续“浅简易” 涉入“深繁难”
“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央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具体问题,从吃喝、用车、办公用房、禁烟、月饼、贺卡等小事抓起,一个节日一个节日地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的突破,积小胜为大胜,党风整风和社会风气有了可喜变化。近期,中央纪委要求严肃整治机关食堂和会所中的歪风,这标志着改进作风已经向解决“深、难、繁”问题推进。
(四)加大惩戒力度 实现制度保障
不良风气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肌肤上的“毒瘤”,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微信和形象,及药用纪律这把“快刀”迅速将其切除,又要依靠制度从根本上加以保障和实现。切实做到治标与治本同时进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制度建设,查找制度制定和落实方面的薄弱环节,形成刚性约束。同时要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制度悬空、制度空转,加强执纪监督、惩戒问责力度,是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电。
学习要点之二:改革纪律检查体制 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体制障碍是最大的障碍,机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这些年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但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总结起来,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归根到底,这都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突破这个困境,就应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反腐败体制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
(一)落实“两个为主”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为主”。
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这“两个为主”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
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二)实行“两个覆盖”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全覆盖”。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二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从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看,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也发生了腐败案件。这说明权力不论大小,只要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可能被滥用。今后,按照所有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委的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
各巡视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地方党委书记的同志在内,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
(三)担负“两种责任”
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决策也落不到实处,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
监督责任: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 当然,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绝不是“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纪委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出腐败问题。
(四)保证“四个着力”
“四个着力”是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重点:一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三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充分发挥巡工作对腐败问题主动出击、果断亮剑的作用。
学习要点之三:全面深化改革 预防惩治并重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要求非常高,对加强各方面改革措施之间的统筹协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时,坚持超前思考,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改革之中,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为我们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腐败问题,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从以往改革实践来看,如果在改革过程中不注意措施的配套和衔接,不注意过程的时序和步骤,各自为战,一哄而上,以及产生混乱和腐败,改革的重点领域很可能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为此,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坚持超前思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促进、系统配合,从总体布局上就要体现防止问题出现。防治腐败滋生的理念和思路。
(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廉洁政治相结合
随着全面改革深入推进,各个领域都有可能会出现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机会,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带来一系列新课题。必须切实将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贯穿到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之中,体现到各项制度建设之中,先立后破、于法有据、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
对发现的腐败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摸清规律,对症下药,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学习要点之四:严明党内组织纪律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尤其要突出严明纪律。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也讲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一)“带电的高压线”之下 “不敢腐”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的效用在于执行,严格执纪是严明组织纪律的重要保证。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坚持执纪必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理、通报曝光等措施,形成有力威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在这方面作出表率。要明确组织纪律,哪些事能做、应该怎么做、以什么样的程序做,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二)通过制度建设实现 “不能腐”
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当前,在监督纪律落实方面存在不重视监督,不愿提醒,不敢批评,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等情况,影响了纪律执行。必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持续有力的监督,形成外在强力约束,防止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发生。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提高监督刚性。
(三)增强党性教育使得 “不想腐”
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知纪、懂纪、明纪,激发内区里,增强自觉性,是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