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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大大给改革划了哪三条硬杠杠?

发布人:尹芹   发布日期:2015-02-28   浏览次数:680

来源:人民日报

春节过后的首次公开活动,习近平选择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


熟悉深改组的人都知道,只要开会,研究的都是大事,这次也不例外。2000多字的会议通稿,透露出的信息量很大,为方便读者了解,我们把最重要的信息概括为“3”和“4”。

◎“3”:习近平给改革划了三条“硬杠杠”


第一:改革必须于法有据,不能想干啥就干啥。


习近平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第二:改革不能撒胡椒面,必须集中火力瞄准要害。


习近平强调,改革要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


第三:改革不能玩虚的,必须要让老百姓看到效果。


习近平强调,改革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4”:中央深改组2015开局要抓四件事


第一:抓中国足球“雄起”


这次深改组会议研究足球,在很多人看来有点“小题大做”,“杀鸡用牛刀”。其实不然,为啥要研究这个“小事”,会议通稿说的很明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中国体育强国梦息息相关。发展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当然,这其中也包括热爱足球的习近平。


这么一看,确实有必要研究。怎么抓?深改组也开出药方:


一是,不能急躁,要从娃娃抓起:会议强调,发展振兴足球事业关键是把路子走对,长期努力、久久为功,注重打好群众基础、夯实人才根基,从娃娃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从群众性参与抓起。要让校园足球、新型足球学校、职业俱乐部、社会足球等各种培养途径衔接贯通,使足球事业发展动力更足、活力更强。


二是,不能懈怠,足球界要“自我革命”:会议要求,体育界特别是足球界要抓住时机,大胆改革,大胆探索,不仅要为我国足球发展振兴探索新体制,而且要趟出一条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来。


第二:抓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司法,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


深改组这次专门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目的何在?会议给了解释: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规定有了,如何确保落到实处?深改组也使出了“杀手锏”:要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谁要干预,就追究谁。


第三:抓老百姓监督司法权力


没有老百姓的有效监督,司法权力就容易“任性”。这次深改组会明确要求,在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深化改革。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改变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健全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



第四:抓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


很多领导干部的“千里之堤”,都是垮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身边人”。


这次深改组会议专门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释放出的重要信号有三个:


第一: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第二:对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中央已经下决心严厉整治。


第三: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将成为下一步定期检查的重要内容,不仅要自己干净,还要全家干净。


【新闻多一点】


十次深改组会议,都研究了啥?


【深改组第十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5年2月27日


会议重点:


加快足球改革,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红线”


会议成果:


1、审议通过《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


2、审议通过《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3、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


4、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深改组第九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5年1月30日


会议重点:


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


会议成果:


1、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审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深改组第八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会议重点:


总结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2015年改革。


会议成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


2、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


3、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


【深改组第七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12月2日


会议重点: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区划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会议成果:


1、审议《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2、审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3、审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4、审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5、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深改组第六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10月27日


会议重点: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上海自贸区推广,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会议成果:


1、审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2、审议《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


3、审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深改组第五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9月29日


会议重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会议成果:


1、《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2、《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


3、《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深改组第四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8月18日


会议重点:


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严控国企职务消费


会议成果:


1、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2、审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3、《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5、审议通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深改组第三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6月6日


会议重点:


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司法改革。


会议成果:


1、审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深改组第二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2月28日


会议重点: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聚焦立法、文化、司法。


会议成果:


1、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


2、《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


3、《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5、《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深改组第一次会议】


召开时间:


2014年1月22日


会议重点:


为全面深化改革做整体部署。


会议成果:


1、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2、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


3、审议通过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