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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新型城镇化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

发布人:王文慧   发布日期:2025-07-01   浏览次数:126

来源: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

推进城镇化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和加快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城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深刻阐释了新时代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方向、价值导向和思路方法等重要内容,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的客观规律,深刻回答了“如何推进城镇化”“推进什么样的城镇化”等重大命题,擘画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城镇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推动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做好城市工作的基本思路》等重要文章对新型城镇化作出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走好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一、尊重发展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推进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看,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非农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既然是自然历史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我们就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不要把提高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作为硬任务”。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城镇化进程的必然性、阶段性和长期性,科学回答了“如何看待城镇化”“如何推进城镇化进程”等重要问题,告诉我们要尊重发展规律,立足发展阶段实际,从历史演进的长远视角稳步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制度政策设计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等先后发布实施,分阶段明确了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城镇化进程有序推进。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3.1%提高到2024年的67%,年均提高1.16个百分点,城市人口规模逐步扩大。合理划定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根据自然资源部2024年6月数据,2012年以来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约45%。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超越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一味追求高城镇化速度,更不能盲目“摊大饼”或搞“造城运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城镇化质量全面提高,既符合我国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更顺应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处于城镇化中后期阶段,应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阶段要求出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眼长远、立足当下,更加注重全面提升城镇化的质量水平,有序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

二、以解决好人的问题为关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全过程各方面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解决人口城镇化问题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一些进城务工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没有享受到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处于“半市民化”状态。针对这一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推进人的城镇化,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城市的核心是人”。这些重要论述,鲜明体现了我们党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下城镇化发展的价值取向,把人的发展需要满足程度作为城镇化质量水平高低的重要判断标准,深刻回答了“城镇化为了谁”“如何解决好人的问题”等重要问题,告诉我们要高度重视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的工作,抓住重点、讲究方法方式,有序有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做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的文章,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户口迁移政策和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落地,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有序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不断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向常住人口覆盖、供给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约97%。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过程中,要切实把人的现代化、城市的现代化统一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发展需求作为城镇化和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市民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问题,这才是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提升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加快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切实满足进城人口就业居住、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需求,使城镇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加快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城镇化布局,就是要从宏观上研究确定我国城镇人口主要分布在哪里。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城镇化布局必须合理利用国土空间,提升人口和经济要素空间配置的协调性合理性,构建符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集聚和资源要素高效组织配置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形态。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群逐渐成为集中吸纳人口和集聚经济活动的载体。关于我国城镇化空间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进而带动经济总体效率提升,这是经济规律”“像我们这样人多地少的国家,更要坚定不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规模,增强中小城市承载能力”“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提升县城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和经济要素集聚发展的必然趋势,科学指出了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地域大国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的方向思路,科学回答了我国“新型城镇化如何布局”“大中小城市如何协调发展”等重要问题,告诉我们要顺应发展规律,合理有序引导人口和经济要素集聚发展,切实提高城镇化的国土空间组织效率,为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地域大国优化城镇化空间形态提供了路径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都市圈和城市群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程度持续提高,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组织效率不断增强。分类推进城市群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日益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扎实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因地制宜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基础设施联通水平大幅提升、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要顺应人口流动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切实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力大的优势,积极吸纳承载农业转移人口,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地域广阔、大量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就业居住的基本国情,从全域国土“一盘棋”视角持续优化我国的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当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后期,人口向城镇集聚还将持续。此外,随着交通便利性增强、商旅活动增多,人口流动性会持续增强,但也应看到,都市圈同城化、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大中小城市发展协调性不足依然存在,需要坚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持续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着力构建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是一个有机生命体,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既关系居民生活质量,也关系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建设是一门大学问,一定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系统阐释了城市建设的思路方法。在发展方向方面,强调“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有了符合实际的定位,才会有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才能避免走弯路”。在城市规划方面,指出“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定规划”。在发展目标方面,指出“城市发展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追求生态目标、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在城市规模方面,指出“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城市空间结构方面,提出“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在城市治理方面,指出“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城市工作的“五个统筹”思路方法。这些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思路方法,深刻回答了“城市如何建设”“建设什么样的城市”“城市怎么管”等重要问题,告诉我们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统筹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为我们扎实推动城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城市各项工作,城市发展的活力动力和宜居性不断提升。城市经济动力整体提升,2024年我国共有27座城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地级以上城市生产总值突破77万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六成。城市更新行动有序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持续改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规模不断扩大,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扎实推进,城市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城市生态本底持续增强,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65.41万公顷,相比2012年末增长约100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32%,相比2012年末增加4个百分点。城市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城市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文脉赓续发扬,文化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持续涌现。城市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持续优化,人口和经济要素承载力不断提升,雄安新区“未来之城”的框架、形象、结构和功能逐步显现,浦东新区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治理样板不断取得新进展,成都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是人口和经济要素集聚的重要载体,做好城市工作事关城镇化进程的大局全局,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以科学的思路方法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建设重大事项,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城市发展定位,系统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以及地处不同区域的城市发展差异仍然较大,要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特色所在和本质要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立足发展阶段、基础条件和特色优势,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城市发展品质品位品格,生动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万千气象。

五、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城镇化不是要消灭农业农村,而是和农村现代化互促共生,要统筹好城乡关系,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推进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这些重要论述,系统阐释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科学回答了“如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乡走向何处”等重要问题,告诉我们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城乡联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和一体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步伐持续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印发实施,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体制机制及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长足进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学校共同体等加快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差距逐步缩小,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加快覆盖农村地区。县城“城头乡尾”的城乡融合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收入比由2012年的2.88∶1下降到2024年的2.34∶1,农村人口收入来源渠道持续拓展。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城乡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城镇化绝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也不是只重视城市的发展而任由农村凋敝衰败,而是要畅通城乡要素交换,促进城乡经济联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既要建设高质量高品质的城市,也要有蓬勃发展的农村,更要实现城乡间有机互动、融合一体发展。当前,我国城乡之间正从过去简单的供求关系向分工协作关系转变,以农村向城市输出农业原材料、劳动力等为主,逐步转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城乡经济分工协作,城乡日益成为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发展共同体。下一步,应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增强城乡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