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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发布人:王文慧   发布日期:2025-10-15   浏览次数:66

来源:求是网

全球妇女峰会将于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这是继30年前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后,中国再次举办的全球性妇女盛会,这不仅是回顾30年发展成就的合作平台,更是促进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新起点。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从倡导“妇女能顶半边天”到将男女平等定为基本国策,再到将妇女发展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妇女事业,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明确指出:“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抗日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各地建立了“妇女救国联合会”等组织,广泛动员各阶层妇女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5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揭开了中国婚姻法治的新篇章。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多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各项基本权利保障得到不断完善和强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妇女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开创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连续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把妇女事业发展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制度机制的支撑和保障,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妇联组织联动、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把男女平等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国家发展规划明确妇女发展战略任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注重妇女权益法治保障,构建起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

  中国妇女事业伴随着国家现代化的铿锵步伐突飞猛进、壮阔前行。在脱贫攻坚中,持续支持脱贫妇女和农村低收入妇女发展生产、扩大就业、提高收入;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把妇女儿童健康作为全民健康的基石,为妇女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大力促进妇女平等接受各级各类教育,不断提高妇女科学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在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完善重点人群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对困难妇女帮扶力度;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不断完善支持家庭发展政策,为妇女享有更加美好的家庭生活创造积极有利条件。

  今天的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绽放出璀璨光芒:中国首位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为人类抗疟药物开拓了新方向,挽救了数百万人生命;云南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校长张桂梅创办全国第一所全免费女子高中,托起大山女孩受教育的希望;中国女航天员刘洋两度飞天逐梦,在浩渺太空中镌刻下中国女性的时代坐标;“时代楷模”单杏花20余年带领团队,将12306中国铁路客票系统建设成全球交易量领先的超大型实时票务系统,以科技创新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即将召开的全球性妇女盛会,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建功新时代的巾帼之志,使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更为绚烂的巾帼华章,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