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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帆:“两个客观规律”指引中国城乡融合发展

发布人:宋琦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636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城乡关系是影响一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迈向更高发展水平,必须把握城乡演变规律,推动城乡结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城乡关系和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两个客观规律”体现着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体现着对中国城乡关系演变内在规律和根本趋向的深刻洞察,为准确认识中国城乡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并指引我国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深刻揭示中国城乡关系演变规律

城乡关系变迁是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普遍现象,但不同国家的变迁方式并不相同。“两个客观规律”在一般性和独特性的结合中揭示了中国城乡演变规律。从国际经验看,导源于农业相对于非农产业的生产率落差,以及城市因人口集聚产生的规模经济、分工经济和网络经济,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工业化和城市化随即发生,从而出现“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这种普遍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也呈现出与普遍趋势类似的演变态势。但“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并不意味着城镇对农村、非农产业对农业的取代,对于中国这样超大规模的国家而言,农业农村始终发挥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重功能,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角度看,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角度看,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角度看,城乡不能相互替代,而应相互融合、协同发展。“两个客观规律”将中国城乡关系放在历史、现在、未来的时序维度以及域外、国内的空间维度来审视,阐释了中国城乡关系变迁契合国际经验的“一般性”和嵌入本土实践的“独特性”,在两者的结合中描绘城乡关系变动的趋势,体现出对中国城乡关系演变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

对农业的认识突破了经济的视角

植物栽培业和动物饲养业是人类发展的初始产业,也是农村部门的独特产业。农业具有生产或经济功能,其经营者因提供农产品而获得收益,农产品供给也是其他活动展开的前提。马克思指出“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这揭示了农业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两个客观规律”指出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业都要发展”,这突破了生产或经济视角,是在向多领域的拓展中定位中国农业的作用。这包括:农业提供的粮食安全对中国持续发展、回应各种挑战具有“压舱石”作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含了对绿水青山和文化资源的需要,农业在提供生态和文化资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农业关系我国数以亿计的小农户的家庭收入,关系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返乡后的就业途径,其对城镇化进程具有“蓄水池”“稳定器”作用。农业具有多功能性,中国农业的多功能性尤为显著,“两个客观规律”强调“农业都要发展”,表明我国不能仅从产值贡献或经济效益来理解农业,必须从整体现代化的宏观视野来评判农业的贡献。

促进农村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关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可以说,当前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村发展是现阶段我国解决发展难题的重点和关键。“两个客观规律”强调在中国“乡村都不会消亡”,这不仅是在解决当下问题的意义上理解农村发展的作用,而且是聚焦长远战略目标、以前瞻性视野阐释农村发展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农村发展事关现代化强国建设,这是因为:即使城镇化率达到发达国家普遍水平,中国的农村人口规模依然世所罕见,持续改善农民生活依然至关重要。当前,农村人口主要以“农民工”方式进入城镇,这种城镇化模式仍将持续较长时间,我国必须保障农民具有在城乡间可进可退的权利。此外,农村发展关联着农村消费需求拓展、投资效率增长和人力资本提高,其对畅通国内大循环、助推双循环相互促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也要求农村持续发展,规避城市繁荣而农村凋敝的情况。“两个客观规律”表明农村发展既有当下意义也有长期意义,既有经济意义也有政治意义。

在城市化和乡村振兴的协同中明确城乡融合的路径

中国是人口和地理大国,已阔步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并处在国际格局发生深刻变革的环境中。这些因素的叠加使中国城乡关系变迁呈现出自身特征,正如“两个客观规律”所揭示的,共生并存是中国城乡关系的演变趋向。因此,促进城乡共生并存和融合发展是当前的重要任务。现阶段中国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极具挑战性,理性选择实现路径就尤为重要。“两个客观规律”对路径选择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引作用,即中国必须基于城乡的产业分工和功能分化,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在市场化互动和行政化平衡的结合中推进城乡交往和融合发展。既从一般规律出发持续推进城镇化,又从本土实践出发实施乡村振兴,从城乡两端入手,在城市化和乡村振兴的协同中塑造新型城乡关系。新时代我国强调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在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为基点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强调城市向农村的要素流入和财政支持,盘活县域资源,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这些都意味着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不是单纯依靠城市化,而是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双轮驱动下进行。

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各项制度

城乡共生并存由微观主体推动,微观主体是在特定制度下结合禀赋条件进行决策的。“两个客观规律”立足本土特征来揭示城乡关系演变规律,在城乡关系制度完善方面,也是基于同样的逻辑:从中国的大国特征出发,制度完善必须考虑城乡关系转变的长期性和不同地区发展的差异性;从社会主义性质出发,制度完善必须耦合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据此,我国注重在导向性和操作性的平衡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关制度。导向性是指我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始终以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共同作用下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操作性是指在考虑约束条件和激励相容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震荡效应小且对后续改革具有触发功能的领域进行变革,例如:在考虑城市类型的基础上分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对耕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等。

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互动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两个客观规律”是将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而形成的理论认识,它指引着中国城乡结构变迁的方向和路径。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强调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之间的相互促进,是中国城乡发展进程的鲜明特征。在理论创新中,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是在保障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的情形下进行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小农户为主体、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城乡关系变迁追求城乡居民的共同富裕,这些都是对已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实践创新中,中国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统分结合农业经营方式,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开展农村减贫,强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按照不同农村类型推进乡村振兴等,均体现出对已有城乡关系演变经验的扩展。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互动中,我国城乡关系正在并将继续迈向融合发展,也必将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高帆,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066〕阶段性成果)